上海純水設備解讀:江蘇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置存在問題與對策
一、江蘇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置現狀
1.農村生活污水處置采用的模式
江蘇地區農村分布均勻度不一,城鎮規劃發展思路及管網覆蓋水平不同等的特點,決定了應該因地制宜選擇合理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模式。調查發現該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模式根據住戶的分布情況以及與污水處置廠的遠近,主要采用收集式處置和分散式處置兩種形式。
2.農村生活污水處置現狀
太湖流域污水防治工作開展后,流域各地積極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新建污水收集和處置設施同時,由于尾水排放規范提高后,對許多城鎮污水處置廠進行了改造升級。選擇適宜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置工藝能有效減少日后呈現的問題和風險。上海純水設備分散式污水處置系統更適合低密度社區,比集中式系統節約本錢,散式居住農村地區可選擇分散式處理辦法。各地在新建污水處置設施時,選擇了集中和分散處置模式,采取的工藝也各有不同。例如利用植物浮島濕地處置太湖流域農村污水,經過一年多的運行,發現植物浮島濕地處置效果不受氣候影響,COD去除率達68%-79%氨氮的去除率48%-74%總磷的去除率在80%以上,出水指標可達《污水綜合排放規范(GB8978-1996一級B排放要求。此外,復合濾池-人工濕地組合處置系統和地下土壤滲濾處置系統處置效果較好,出水中,CODBOD氨氮、總磷指標達到城鎮污水處置廠污染物排放規范(GB18918-2002一級B規范。
目前太湖流域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效果并非都是顯著的對太湖流域建立的上百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性工程研究中發現,很多己經建成的處置工程,水質難以穩定達標。經調查發現,太湖流域局部經濟高度發達的農村地區生活污水處置率達30%-50%但很多地區低于10%對常熟市農村污水處置設施的調查研究中得出,農村生活污水處置設施對TNTP去除效果不理想,分別為78%和54%
二、江蘇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置存在問題與對策
1.存在問題
1管網與工藝設計
太湖流域農村生活用水的用水量、用水時段及用水習慣等具有諸多不確定的因素。據觀察,局部農村使用井水和河水占較大比例,一些舊居住區農戶習慣將使用完的水潑于地面,有一些用戶把廚房或陽臺的生活污水接入了雨水立管。這些做法一定水平上降低了水的使用率和收集率,而設計時若仍按居住人數或用水定額進行計算,會導致實際進水量或進水負荷偏低,影響農村污水處置效果。
蘇州太倉地區在2008年新農村污水處置匆忙上馬時,由于缺乏相關的設計規范及相應經驗,當地選用了20多種不同工藝,絕大部分工藝的處置效果不能滿足規范要求,主要是由于單級生態處置工藝缺乏前期研究、耐沖擊負荷、氣溫變化等能力差,運行不穩定,給處置效果帶來了很大影響;此外,缺乏針對性、適用性的處置工藝選擇,不只處置效果得不到保證,諸多不同種類分布分散的工藝,難以形成規模效應,產業化發展緩慢,給后期維護管理帶來了一定困難。
2污水收集與處理設施
各地舊居住區的污水管網及污水化糞池建成多年,無錫太湖周圍農村早期的污水管網和化糞池建成近二十年。由于這些農村房子大都呈縱列,中間留有的路一般較窄,早期修建時開挖的堆土高度受限制,所以覆土厚度有限,而這些窄路己然成了許多私家車日常進出的通道,外表多呈現開裂或凹陷,由此引起的管道脫節、斷裂的情形也可以想象。早期主要采用磚砌化糞池,防滲性能不能保證。以上不只降低了污水收集率,也造成了一定的污染泄漏。
新建、改造管網時許多地區缺乏確切的地形圖,有些管網、設施受地形限制和農戶的抵制,時常發生路線和選址變更,工期被耽誤,為了趕工期,造成了管網和設施的質量大大縮水。一些施工單位質量把關不嚴、監理不到位,也導致了設施的質量存在隱患。
3行政管理主體
許多城鎮的污水管網與處置設施建設涉及水務、水利、住建、環保、農業等部門。這種多頭管理,責權模糊的局面導致設計時不能統籌規劃、工作界面無法很好對接。上海純水設備而相應的管理機構也不完善,污水處置設施的管理通常由相關機構(如鎮環保辦)兼管,缺乏專門的管理機構。
4運行與監管
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與管理體制,處置設施的運行管理模式大致分為兩種:自行運行和托管模式。大部分設施因缺乏資金加之分布分散,管理上人手不足,政府將管護工作分配至鎮(村)或社區自行運行管理,通常安排兼職人員負責。
5資金問題
由多處污水處置設施收集到相關資料進行統計,得出污水處置設施前期投資及后期運行費用的相關情況,預計2025年農村污水處置率達90%對太湖流域江蘇地區農村污水治理費用進行預測,農村污水治理約需205.93億。國家和省級給予的彌補金有限,市(縣)級、鎮級等地方財力有限,資金缺口仍然較大。管網和設施即使能建成,運行維護缺乏足夠資金。這也另一方面造成了重建設、輕維護”
6群眾環保意識
調查發現很多村(社區)都公布了處置設施的監督責任牌,這種僅靠單一力量很難達到較好的監督力度及實施效果。而農村污水處置設施群眾關注的調查結果來看,接近70%群眾對農村污水處置設施不關心,甚至呈現了一些群眾認為占用了其可利用空間,反對在房屋、車庫附近修建處置設施的情況。群眾環保意識的淡薄,一定水平上放任了污水無序排放、處置設施無人維管的現象。
三、對策與建議
1.注重設施選型與建設
開發并推廣選取占地少、淺埋式,易維護的節能型工藝,以降低各項費用。可參照國外的先進工藝設備,目前挪威己經有十多種微型設備被認可使用。并參照推薦工藝結合各地實際運行效果,選擇同批類型的工藝,便于統一、有效的管理。切實推進流域內農村生活污水處置工程技術規范的推廣。選擇經驗豐富、資質高、信譽好的設計及施工單位,牢牢掌握設計審核、施工監管與工程移交工作。
2.完善行政責任機制
農村污水處置工作可建設專門的監管機構,多頭管理容易出現相互推誘,降低辦事效率,由專門水務機構統一管理,能提高管理效率和加強后期監護工作。上海純水設備建立職權明晰的監管體系,保證監管責任落實到位,加大農村污水治理信息的公開度,發揮輿論監督的力量,及時處置群眾投訴,并將處置結果予以公示。
3.強化農村運營體系
各地強化農村污水運營體系,探索合理的運行模式。可通過水務局的技術指導交由村專門的物業化組織進行有效的維護管理;或充分利用環保公司專業經驗,由原來的一對一”模式變為“一對多”模式,運行達標后對村專門管理隊伍進行指導交接,帶動并提高地方的維護管理工作。除了加強非專業運行人員的外部培訓工作,再將運行效果與行政責任人內部績效考核關聯,從而將污水處置設施納入到平時有人管、壞了有人修的良性運行軌道上來。
4.拓寬融資渠道
江蘇省推行以獎代補的形式支持農村污水治理。農村污水治理,僅靠政府支持,仍存在較大缺口。鼓勵經濟較好的地方力量建立農村污水治理專項基金,專門用于管網建設和污水處置設施建設;并逐步在排水量大的發達區探索環境排污費改稅的可行性,實施排污費改稅,征收面廣、征收強度強,通過這一經濟手段,實施“專款專用”可為污染控制與環境治理提供有效的資金來源。
5.提高公眾參與
農村污水治理要取得臨時效果,必需提高環保意識,加大公眾參與度。切實加強環保意識的全方位,多形式的宣貫工作,對處置效果較好地區實行獎勵機制,發揮示范區作用,充分調動和發揮群眾的監督意識和監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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