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有史以來因污染環境獎勵最重的案件判決生效
近日,這起宜昌市有史以來因污染環境獎勵最重的案件判決生效。據了解,這家企業除了被宜昌市環保局處以了2800萬元的天價罰款外,企業總經理王某等3名相關負責人也都被以污染環境罪分別判刑。
唯利是圖暗度陳倉 生產廢水直排長江
湖北瑞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枝城鎮三板湖村。該企業成立于2011年,經營范圍是農藥中間體、醫藥中間體、精細化工產品等。
2017年8月17日凌晨,有群眾舉報,湖北瑞鍶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偷排未經處理的工業生產廢水純水設備。隨后,宜昌市公安局環保支隊組織精干力量,協同宜昌市環境維護監察支隊、宜都市環境維護監察大隊、宜都市公安局,對該公司開展突襲檢查,并配合環保執法人員進行現場取證。
8月24日,宜昌市公安局對該公司涉嫌污染環境罪立案偵查,工業純水設備并對該公司總經理王某、總工程師陳某及公司安環部負責人楊某、污水處置站工作人員王某某依法傳喚調查并刑拘,該公司也隨即被責令停產。
經查,2016年初,該公司建成年產2500噸的甲磺胺生產線,但公司負責人只顧企業經濟利益,未根據生產增量變化加強環保設施建設,非法將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通過“暗管”直排長江。經宜昌市環保局和宜都市環保局對抽檢水樣進行檢測,該公司向長江直排的生產廢水PH值為0.83呈酸性,廢水中重金屬銅含量超國家規范178.6倍。
據了解,該公司非法排放強酸性含銅生產廢水的行為已構成污染環境罪,而直排的廢水對長江水質和魚類等生物有著極大的傷害。
心存僥幸知法犯法 納稅大戶遭受重罰
7日上午,本報記者來到湖北瑞鍶科技有限公司時,該企業大門禁閉,僅有一名保安在門房處值班留守。停產快一年了該保安說,公司曾有100多名工人,總經理被抓后公司停產,工人都相繼回家另謀出路。沒想到會這么嚴重。曾在該公司上班的一名工人說,寧波純水設備公司往長江里偷偷直排生產廢水,不少工人都知道,也都想當然的認為這不是什么大事,甚至當初公安和環保部門來廠里檢查時,很多工人都認為公司最多罰點款,沒想到直接抓人判刑了
2017年11月30日,宜昌市環保局曾對湖北瑞鍶科技有限公司處以罰款2800余萬元。隨后,該公司及其被刑拘的總經理王某等4人被三峽壩區檢察院以犯污染環境罪提起公訴。
據了解,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剛剛宣判生效。湖北瑞鍶科技有限公司被判犯污染環境罪,獎勵金一百萬元,總經理王某等3名相關責任人因犯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個月,并處罰金十萬至三萬元;該公司總工程師陳某犯污染環境罪,被判處罰金十萬元。王某等均表示認罪悔罪服從判決,沒有提出上訴。
作為湖北瑞鍶科技有限公司分管環保的總工程師陳某,公司將生產廢水偷排長江時,曾提出過反對意見,也提出過投入資金購買符合要求的環保設施的建議,但因沒有得到公司其他幾名負責人的支持而最終選擇了緘默。也正因為有這個情節,作為公司高管的陳某僅判處罰金,沒有判處有期徒刑。
該公司負責人在庭審時曾表示,以該企業近幾年來納稅一千多萬元等理由,請求法院從輕處分,但未被法院采納。完全是心存僥幸。宜昌市公安局環保警察支隊支隊長李鴻飛介紹,超標這么多倍的生產廢水直排長江是違法行為,該公司總經理王某等人心知肚明,但在利益面前,選擇了知法犯法犧牲環境。該公司只在晚上進行非法排污,且排污口離公路較遠,非常隱蔽。而在現場取證時,警方發現該公司建設的污水處置站處于完全停用狀態,甚至電源都從未打開,電源箱上的鑰匙已銹跡斑斑。
判決具有警示意義 重點查處環境污染
這起案件的判決具有警示意義,給所有對環境維護還未轉變觀念引起重視的企業都敲響了警鐘。負責審理此案的三峽壩區法院審判長薛峰說,環境和每個人息息相關寧波純水設備,作為企業更應該以身作則,要不遺余力不講條件的對環境加以維護。如果以污染和犧牲環境的代價一味地追求經濟利益,這樣的企業必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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